第16章 拉拢_我真只是想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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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拉拢

  狂风暴雨之下,叶小乐缓缓落下,稳稳的站在地上。

  “你洗髓成功,身体素质与从前不可同日而语,从此开启了修炼之旅。又开了天眼,能看见常人所不能看见的东西,现在你终于可以算是迈出了第一步。”

  昊天语气难得的显得兴奋。

  “你好像比我还高兴?”听着昊天语气,叶小乐有些疑惑。

  昊天道:“当然,智慧这一点并不好得到,我是真怕你第一步都迈不过就死翘翘,这样我也跟着完蛋。”

  “这么说,”叶小乐笑了起来,“我是天选之人了?”

  “狗屁天选之人,这才刚刚开始,你能得到后面点数再说吧。”昊天又开始不屑起来。

  雨渐歇,周围传来阵阵泥土的味道。

  叶小乐深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感觉身体说不出的自在。

  洗髓,这个词语倒像是修仙了,不知道我这身体强度变得如何了。

  叶小乐想着,看到旁边一棵几抱粗的老梧桐树,右手握手成拳,一拳砸了过去。

  “啊……”

  痛苦的惨叫声从叶小乐嘴里发了出来。

  “玛德,不是说洗髓了吗?”

  “是洗髓了,但洗髓只是代表你脱胎换骨,可以修炼了,仅此而已,那是几抱粗的大树啊哥们,你以为你是我了,你这个逗比。”昊天无情嘲讽。

  面对昊天的嘲讽,叶小乐无可奈何,因为他对修炼什么的一窍不通,只有任凭昊天爆笑。

  走上郊区的大路,雨全歇,乌云散去,月亮露了出来,比刚才更加洁白,月华混着雾气,像是从天上流淌下来。

  叶小乐独自走着,心中不由感叹:“这短短三天不到,我已经经历奇遇、报复、谋杀、枪战,这人生无常,还真是有点道理。”

  叶小乐感叹着,忽然发现这文艺青年不是自己现在应该有的风格,于是大笑起来,唱道:“假如我年骚有为不肾亏……”

  翌日,叶小乐还在睡梦中,就被系统的声音惊醒:“智慧任务可开启……智慧任务可开启。”

  叶小乐翻身打了个哈欠,听到智慧任务,立时坐了起来,道:“开启啊,我一不敢拒绝,二还有钱拿。”

  系统:“智慧任务已开启,任务提示:认识自己。”

  什么?

  认识自己?这可是哲学三大难题之一啊,这尼玛,才第二个点,有必要搞得这么难吗?

  叶小乐的睡意全部给整没了,他翻身下床,认真思考起来。

  古希腊德尔菲神庙门楣上镌刻着这样一个神谕——“人啊!认识你自己。”这也是苏格拉底的名言,中国古代曾子也曾说:“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认识自己是古今中外大哲学家共同关注研究的问题,大家都觉得很重要,可真要是操作起来,总是缺乏具体的步骤。

  一日三省,忠乎?信乎?习乎?

  这是儒家的言论,如果换了佛家,那就可能变成了色乎?空乎?

  那要是换了道家,可能就是无乎?有乎?争乎?不争乎?

  这各家各有标准,按照谁的话理解都不是一个办法。

  这时,叶小乐忽然想起了昊天的话“一切的对比都来源于你自己。”

  叶小乐于是自己评价道:“我阳光帅气?清秀好看?长相普通?是个大丑逼?”

  系统一点反应都没有。

  叶小乐想叫出昊天,却听到了敲门声,他打开门,就看到了白小猫。

  白小猫笑嘻嘻的走进来,打量了一眼叶小乐简陋的房子,笑道:“山不再高,有仙则名,兄弟,你这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吗?佩服,佩服。”

  叶小乐打了个哈欠,直接道:“屁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穷就是穷,我这是没办法,我要有钱,我早就葡萄美酒夜光杯,黄金美女一大推了。”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葡萄美酒夜光杯,黄金美女一大推,好,接得好,我估计这才是王翰本来的意思。兄弟,既然你这么直白,那我也就直说了,我今天来就是来拉拢你的。”白小猫说着坐到了叶小乐的床上。

  “额……”白小猫的直白倒是把叶小乐给吓住了。

  昨天林飞诈白小猫的时候,叶小乐就感觉白小猫是光明社的人,不然他不会这么关心吴华的死。

  叶小乐知道光明社是干嘛的,虽然他很爱钱,但他现在并不想答应白小猫,所以想了想,说道:“别了,我是个懒散的人,过不惯有组织的生活,像我这种人,去哪儿都是害群之马。”

  听到叶小乐直接拒绝,白小猫没有生气,甚至诧异都没有,他还是笑着,道:“问你个问题,为什么坏人成佛只需放下屠刀,而好人却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呢?”

  “啊?”

  这尼玛,倒是把叶小乐给问住了。

  白小猫站了起来,笑道:“为什么大家都把好坏分得那么清楚呢?主宰这个世界的从来都不是好坏,而是权力,暴力,还有金钱,我知道这些年你过得不怎么样,但你是个聪明人,我希望你能和我一起做大做强,再创辉煌。”

  白小猫说着,悠悠闲闲的下楼去了。

  看着白小猫走远,叶小乐就奇了怪了,他以前一直没认真想过,为什么坏人成佛只需要放下屠刀,而好人却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呢?

  这其实不是一个无聊的问题,叶小乐是有切身感受的。比如,一个坏人某天突然做了一件好事,大家就会说,其实这人挺好的,以前没看出来,但如果一个好人不小心做了一件坏事,大家就会说,这人其实不咋地,平时挺会演啊,你说这狗比不狗比?

  叶小乐正想着,脚步声从楼道里传来,他转头望去,来的是林飞。

  林飞也是笑着,只是他的笑比白小猫多了几分爽朗和阳光。

  “兄弟,”林飞和叶小乐打了声招呼,也进了他的房间,打量一番,道:“装饰还行,就是光线有点不好。”

  叶小乐点头道:“我也觉得。”

  林飞笑笑,道:“我不太习惯拐弯抹角,我就直接说了吧,我来,是想请你帮忙的。”

  “帮忙?”叶小乐有些好奇。

  “是啊,光明社的事,我需要你。”林飞直白的说道。

  原来目的和白小猫差不多,只不过一个是希望他加入光明社,一个是希望他帮忙铲除光明社,所谓君子群而不党,小人党而不群,叶小乐自认不是小人,但也说不上是君子,所以他决定不党也不群,道:“我小聪明还行,若真要做大事,只会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听到叶小乐的拒绝,林飞也是依旧笑着,道:“人各有志,我做的事虽然有意义却是处众人之恶,不过我希望你做好选择。”

  “当然,选择比努力更重要嘛。”叶小乐捡着不知从哪儿听来的话说。

  林飞却是一笑,道:“我从来不觉得选择比努力重要,我都是努力,再努力,从而证明我的选择是正确的。”

  林飞说着,缓缓走下楼去了。

  这尼玛,这是一人来砒霜一人来鸡汤啊!

  叶小乐看着门口,要是在三天前,无论这两个人谁给他拋橄榄枝他都会接住,因为不管他们是好坏,他们都能带给他钱,带给他翻身的机会。

  说实话,在半年前被陆如霜抛弃之后,叶小乐就决定把自己的良心吃了,做一个见风使舵的混子,把自己以前无愧于心的原则改为一切向利益看齐。

  只要利益最大化,好事做得,坏事也做得。

  所以在这两人拉拢表态之后,叶小乐根据这个原则,决定先做个墙头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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