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4章 失落的三哥_小妖精她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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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4章 失落的三哥

  苗欣极擅长心理学,

  除非是她不想费脑子,

  否则,

  很多人、很多事,

  都逃不过她的眼睛。

  在婚姻登记处初遇肖歆歆,

  见她对二哥的欺骗行为如此气急败坏,

  苗欣便察觉出异常。

  其实,

  严格意义上说,

  二哥这五年来的欺骗行为虽然有点不地道,

  但究其原因,

  却是因为二哥太爱肖歆歆,

  害怕失去肖歆歆,

  仔细想想,

  在这场长达五年的恋爱中,

  肖歆歆其实并没损失什么,

  二哥虽然假装成高穷帅,

  始终吃肖歆歆的,用肖歆歆的,

  但却对肖歆歆极好,

  真的是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肖歆歆明显不太看重钱,

  换句话说,

  她在乎的,

  是感情,

  而二哥,

  在感情方面,

  恰恰是毫无保留地付出了,

  肖歆歆还不依不饶地大打出手,

  多少显得不太理智,

  至少,

  不符合她白领丽人的人设。

  唯一的解释是,

  这位二嫂,

  是个有故事的人,

  她不但仇富,痛恨欺骗和背叛,

  她还拒绝家庭。

  仇富这一点,

  苗欣觉得没办法弥补了,

  总不能因为肖歆歆不喜欢钱,

  就让二哥真的去做农民工吧?

  欺骗这一条,

  全家都已经在帮二哥解决了,

  现在人打过,

  也骂过,

  肖歆歆该消的气,

  应该都消得差不多了,

  剩下那一点点,

  不过是床头吵床尾和的事情,

  相信二哥随便能搞定。

  至于背叛这一说,

  只要把自己的身份介绍清楚,

  再让肖歆歆亲眼见见獒獒,

  自然烟消云散,

  最关键,

  也是苗欣认为最麻烦的一个问题,

  是家庭问题。

  苗欣不知道肖歆歆以前经历过什么,

  但一个拒绝家庭的女孩子,

  一定关闭了内心的窗,

  肖歆歆如果自己不愿意打开这扇窗,

  厉家人再努力也没用,

  最后要么适得其反,

  要么,

  会导致二哥与整个厉家离心。

  苗欣最不愿意看见的,

  就是七个葫芦娃有朝一日,娶了媳妇忘记娘,

  她希望,

  所有的嫂子都能心甘情愿融入厉家来,

  而不是强制性被迫接受,

  所以,

  她没有隐瞒,

  将厉家嫡系长房所有人的情况,

  一一说给肖歆歆听,

  就连厉爷爷是假的,

  真正的厉爷爷早在五十年前被坏人谋害,

  以及当年厉粑粑与厉麻麻的恩怨,

  和葫芦娃们苦难的童年,

  全都一五一十告诉了肖歆歆,

  她要让肖歆歆自己选择,

  毕竟这位二嫂是二哥的命根子,

  苗欣相信,

  二哥看上的女孩子,

  内心一定是善良的。

  苗欣的赌注没有押错,

  肖歆歆是易感的,

  童年经历让她的认知发生偏差,

  让她以为,

  所有的家庭都充斥着谎言和背叛。

  然而,

  苗欣却为她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她头一回知道,

  这世上,

  还有厉家这样的豪门,

  头一回知道,

  原来,

  并不是所有的有钱人,

  都自私自利,

  眼睛里只有利益和钱。

  认识肖歆歆的人都知道,

  她爱笑,

  但,

  只有厉擎宇知道,

  她肖歆歆甜美笑容的背后,

  有着怎样一颗卑微的心,

  这世上哪有人不爱钱?

  厌恶金钱,

  是因为,

  怕被金钱下隐藏的罪恶侵蚀,

  讨厌家庭,

  是因为,

  担心再次遭遇背叛,

  如果明知道爱情和婚姻的结局是一场悲剧,

  那她肖歆歆宁可不要。

  这就是肖歆歆曾经最简单的逻辑,

  她一直以为,

  自己是这世上最不幸的人,

  一直以为,

  没有人能从这样的童年阴影里走出来,

  苗欣的叙述,

  却颠覆了她所有的认知,

  让她几乎一瞬间,

  就对厉家每一个人,

  生出羡慕和崇拜。

  苗欣见肖歆歆的眼睛越来越亮,

  就知道自己的洗脑成功了一大半,

  心头巨石轰然落地,

  她柔声道“二嫂,

  我不知道你以前经历过什么,

  但我想,

  这世上,

  大约没有哪个女人,

  在爱情和婚姻这条路上的经历,

  比我妈更加坎坷了。

  在哥哥们眼睛里,

  我妈妈算不上一个好妈妈,

  但她绝对是个好妻子,

  她把她所有的热情和精力,

  全都放在我爸身上了。

  所以我们从来没有怨过她,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我们不能太贪心,

  我妈把她的爱都给了我爸,

  自然没有更多的爱分给我们儿女,

  但,

  即便是这样,

  她依然没有放弃我们,

  她和我爸在享受爱情的同时,

  尽心尽力地养育我们,

  她不是哥哥们眼睛里的好妈妈,

  却是一个最合格的妈妈,

  因为,

  父母永远是孩子的榜样,

  正是由于她的乐观和坚强,

  以及对爱情和婚姻坚持不懈的付出和努力,

  才会让哥哥们和我,

  每一个都无比乐观,

  我们有时候也会累,

  但我们从不敢让自己轻易受伤,

  更不敢让自己面对死亡,

  因为我们的笑容,

  我们的幸福,

  我们的生命,

  都不属于自己,

  而是属于整个厉家,

  唯有幸福,

  唯有快乐,

  唯有让自己好好活下去,

  才是对厉家每一个人,

  最好的回报。”

  肖歆歆的眼睛一下子湿润了,

  她不得不承认,

  苗欣说服了她,

  居然让她那颗惧怕了十几年家庭,又冷又硬的心,

  再次生出了对家的渴望,

  她舔舔嘴唇,

  有些不确定道“欣欣,

  我……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融入,

  你们……你们厉家每一个人,

  都这么好、这么优秀,

  而我,

  这样糟糕,

  万一……”

  “没有万一,”苗欣打断她“二嫂,

  不是你们厉家,

  是我们厉家。

  而你也不糟糕,

  开玩笑,

  我二哥可是擎日集团总裁,

  你可以去福布斯榜单上查一查,

  看看我二哥的身家,

  你如果糟糕,

  那把你当成掌中宝的他,

  该多糟糕啊?

  所以二嫂,

  别害怕,

  也不要犹豫,

  你可以,

  你绝对能融入厉家。”

  “可是……”

  “别可是了,”拉起肖歆歆的手,苗欣就往回走,“来吧,

  参观的事情放在以后,

  让二哥自己带你参观,

  现在,

  我们回去折腾二哥,

  有怨报怨有仇报仇,

  二嫂,

  你把心里所有的不满,

  这两天都发泄出来,

  统统砸到我二哥身上,

  然后,

  做一个全新的你,

  我期待你不但能是我二嫂,

  还能成为擎日集团总裁的左膀右臂。”

  肖歆歆觉得,

  自己心里突然亮起了一盏灯,

  那些黑暗的、压抑的东西,

  似乎一下子被驱散,

  让她内心变得无比敞亮,

  迟疑片刻,

  她还是勾起唇角,

  坚定的冲苗欣点了点头,“嗯,

  我会的,

  不但会做好阿宇的老婆,

  还会成为他的左膀右臂,

  绝对绝对不会给他一点点被妖艳贱货勾引的机会!”

  “哈,二嫂,

  你学坏了哟!”

  “哈哈……”两个女孩子都笑起来。

  ……

  厉明旭一路哼着歌儿回到军旅之家,

  所谓的军旅之家,

  其实是他在京都郊区买下一块地,

  自己盖的一片军营式建筑。

  当然,

  他这是合法的,

  毕竟他是屠龙刀嘛,

  总统的四大名剑呢!

  只不过,

  大多数时间,

  军旅之家都是空着的,

  只有几名保安和勤杂工负责守卫和打扫,

  这次如果不是因为在s过女子监狱干的事情太大,

  他也不至于将佣兵们带回华国来,

  树大招风的道理,

  厉明旭还是懂的。

  但他好歹是大明星,

  最擅长的,

  就是演戏和伪装,

  当然,

  还有反追踪术,

  所以,

  狗仔也好,

  别有用心的人也好,

  想要成功跟踪他,找到军旅之家,

  那是痴人说梦。

  原本他没打算把露丝带回军旅之家来,

  毕竟军旅之家里都是一群单身汉,

  荷尔蒙爆棚的那种,

  弄个小白兔似的小姑娘回来,

  真不太好。

  他最早的打算,

  回来后,

  要么第一时间把露丝交给欣欣宝贝,

  要么,

  直接雇佣华国女人当露丝的保姆,

  让两人住到他的别墅去。

  只可惜,

  那个华国女人满脑子都是报仇,

  刚回到华国,

  就跟他们分道扬镳了,

  厉明旭好心,

  想送给她百八十万做周转资金,

  人还看不上,

  直接拒绝了,

  只留下了厉明旭的电话号码,

  说等报完仇后,

  再回来看露丝。

  厉明旭虽然是屠龙刀,

  却不是警察,

  更不是慈善家,

  他已经做到仁至义尽,

  便大大方方将华国女人放走了。

  这人放走了倒是不要紧,

  那个小傻子露丝,

  一下子没了依靠,

  直接撵上了他,

  跟个小尾巴似的,

  厉明旭走到哪儿她跟到哪儿,

  搞得厉明旭烦不胜烦,

  这才会出了机场,

  直接带着露丝找到树林小屋。

  不过,

  他现在倒是挺庆幸,

  幸亏欣欣宝贝懒得搭理他,

  否则,

  这一时半会儿,

  他到哪里去找那么乖巧听话个木头美人儿女票去啊?

  说起美人,

  厉明旭脑子里不由自主浮现出露丝的模样,

  坦率说,

  这小傻子的颜有点惊艳到他,

  明明史密斯长得跟熊大似的,

  露丝却长得像极了芭比公主,

  以前,

  厉明旭一直觉得,

  欣欣宝贝的皮肤是这世上最好的,

  那种吹弹可破、白得透明的皮肤,

  嫩得跟小婴儿似的,

  只是看一眼,

  就让他忍不住想伸手摸一摸,

  要么说厉家人都是颜控,

  当年对欣欣宝贝“一见钟情”,

  不就是因为欣欣宝贝漂亮得惊人吗?

  可这小傻子的皮肤,

  比欣欣宝贝的还要好,

  之前在监狱里,

  小傻子被女囚们整得脏兮兮,

  还鼻青脸肿、头皮撕裂,

  逃离女子监狱后,

  他让军医去给小傻子疗伤,

  又花钱买了两个女佣,

  好好给小傻子洗了个澡,

  结果小傻子一出来,

  厉明旭的眼睛就直了,

  露丝简直像是水珠凝结而成的,

  整个人都是润泽的,

  那纯净的皮肤,

  比欣欣宝贝还要白一度,

  倒是跟欣欣宝贝一样嫩,

  但盖不住人家天生是西方血统,

  那双大眼睛,

  比卡姿兰还要卡姿兰,

  当时厉明旭就想,

  弄这么一个木头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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