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买书,救人_重生之重回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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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买书,救人

  之后的日子里,明雪一边打工一边学习,还多出了两个好朋友,生活更加往美好的方向发展。明雪虽然还是不像同龄的女生们一样整天叽叽喳喳个没完,但是这样的气质更加的吸引人。同学们一直以为明雪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可慢慢的他们发现,她除了不太爱说话之外,其实是个很随和的人,没有学习好的一些学生的傲气。相反,要是有的题不会问她,她会很耐心的给你讲解,而且她讲的思路很容易让人理解,这应该就是老师们常说的深入浅出吧。明雪也因为乐于助人的关系在班级里混了一个好人缘。

  日子一天天过去,很快就过了一个月的时间,明雪也拿到了从重生以来的第一个月的工资,虽然不多,但明雪还是很高兴。在这一个月里,由于职务之便,明雪也看了很多图书馆的书。毕竟是中学的图书馆,除了和教材有关的一些教辅资料外,就是一些小孩子看的童话书,寓言故事,成语故事,对于明雪的帮助不是很大。而且这期间明雪也找到了能够去掉物品上的油漆的方法,是一种药水。但这种药水县城里没得卖,要想买到得去市里。明雪决定这个周末去一趟市里把需要的东西都买回来。

  因为市里离县城太远,坐大客得四个多小时才能到,所以明雪一大早就出了门,赶七点半的大客车。坐着客车晃晃悠悠了四个多小时的时间,快到十二点了才到。明雪先去古玩街买了药水,药水很贵,一小瓶就花了明雪将近五十块。买完了药水,明雪就坐了公交车去了新华书店买了英语专业的听力磁带和牛津词典,还有几本英语原文的小说,另外明雪还买了一些关于计算机的专业书籍。明雪的想法很简单,不管以后做什么,语言必须过关,另外高考总得考的,二十一世纪是信息爆炸的时代,既然知道为什么不事先做好准备呢。不得不说,买书真是烧钱啊,从书店出来,明雪就剩下二百多一点了,明雪花一块钱买了两个大包子,解决了中午以及晚上饭,看了看天色,现在差不多四点了吧。今天是回不去了,得给朋友们买点礼物带回去,好不容易出趟远门,怎么能空手回去呢?

  于是明雪又坐公交车去了夜市,等到了那的时候,正是夜市繁华的时候,来逛夜市的大多是一些大爷大妈,和大学生们,其中大学生居多。所以夜市的东西大多经济实惠。明雪一边逛一边琢磨着要买什么给朋友们,选来选去,给王海燕和杜晓磊每人买了一个亮晶晶的水晶发卡。给妈妈买了一条围巾,给爸爸买了一副皮手套。这些东西加起来花了一百块钱。没买到金峰和吴长发的礼物。明雪决定去大成街看看,那里到处都是体育用品商店,而且那有大学,附近衍生出来很多小旅馆,住的相对来说便宜又安全。所以明雪又搭公交车去了大成街。

  到了大成街,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明雪先找了住的地方。由于是周末,旅店客满,明雪走了好几家,终于找到了一个房间,这个房间比较大,相对来说收费高,所以就空下来了,也让明雪捡了个便宜。那时候,明雪在县里上学,住寝室一个月才二十块钱,可是这间房,一晚上就三十块,明雪好说歹说,商量了半天,老板给便宜了五块钱。老板也看出来,明雪确实是个小孩子,虽然个子高点,(明雪那时候已经一米六二了)但脸上稚气未脱,而且背了个书包,手上还拎着书,是真的像明雪说的那样没赶上车回家。之后明雪还被老板一顿教训,例如,你一个小孩子,吃了雄心豹子胆了,赶出那么远的门,这要是遇到坏人被骗走卖了,你妈还不哭死之类云云。明雪忙低头认错,以后绝对不能这样了等等。老板看她真心悔过,这才放她回她自己的房间。

  明雪把东西放下,就出去给金峰两人买礼物去了。大成街真的很大,而且体育用品商店一家挨着一家,各种品牌都有。明雪每家都进去看看,从这头逛到那头,终于在店家都快关门的时候,选了两套衣服。说是衣服也不算,一套篮球服,一套足球服。都是李宁的,因为已经是冬天了所以,这两套衣服都减价处理了。篮球服明雪选的是红色的,后背上印着23号,打篮球的孩子都喜欢看NBA,又都喜欢飞人乔丹,所以明雪猜,金峰应该也喜欢。足球服,明雪选的是黄色的上衣和蓝色的短裤,按照巴西足球队服来的,虽然不是NIKE品牌,但明雪是用了心的,再说她也买不起。明雪用去了八十块,买完两套衣服,又顺便买了点吃的,就往旅店的方向走去。

  因为明雪逛了很长时间,所以已经走出去很远了。要想快点回去就得抄近道从楼区里穿行。为了节省时间,而且又都是楼区里,再说这时候应该不到九点,也不算晚,所以明雪决定抄近道。穿过了两个楼区,再过一个楼区就到了,明雪刚刚走进一栋楼的阴影里,就听到大约四五个人的脚步声极速的跑过来,停在了楼口,听声音似乎在搜索着什么,大约一分钟几个人用英语压低了声音交流:“那边有吗?”

  “没有,汤姆,你那边呢?”

  “也没有。”

  “妈的,这个Z国猪,钻到哪里去了?他是老鼠吗?”

  “杰克,你冷静一点,他受了重伤,应该跑不远。”

  “我怎么冷静,我们进入E国,又从E国追到了这里,等到追上他,我让他好看!”

  “行了别抱怨了,抓紧找。”听着像是领头的人训斥了一句。

  几个人,又匆匆的跑走了,明雪松了一口气,心想:你是猪,你们全国都是猪,什么玩意!

  想是这么想,但明雪就是一升斗小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先走吧。天不遂人愿,明雪与那几个外国人的相反方向走了几步,还没走出楼房的阴影的时候,就被绊了一下,明雪回头一看,傻了。尽管看的不是很清楚,但也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年轻的男人,因为明雪离得近,便闻到了一股血腥味,看来就是他了,那些外国人找的人。此时这人已经陷入了半昏迷状态,明雪蹲下,压低了声音:“喂,你还好吗?你醒一醒!”

  可能是明雪的声音拉回了男人的神智,男人从混沌中睁开了眼睛看了明雪一眼。这是什么眼神,孤冷、凶残、戒备,好像明雪有一个令他不满意的举动他就会毫不留情的把明雪击杀。

  白思远睁开眼睛看是一个小姑娘,卸下了防备:“快走!这不是你该呆的地方。”

  明雪一愣,好心没好报,但也知道他是为了自己好。

  “你稍等一下。”说着明雪往那几个外国人跑走的方向追了过去,并且穿过楼区跑到了他们的前边,觉得他们能听到她的声音的时候,明雪突然大声的喊了一声并跌坐在了地上,那几个男人听到声音,赶紧跑了过来。看见一个小姑娘惊恐的瞪大了眼睛,看着不远的一个楼区入口。为首的男人见状问:“你看到了什么?”

  小姑娘茫然的转过头看向他,他才知道自己刚才说的是英语,赶紧又换成汉语:“你看到了什么?”

  “人,一个男人,他抢了我的包。”说着大哭了起来。

  “那个男人穿着什么样的衣服?”

  “没,没看清,有血腥味,你们是警察吗?快,快帮我抓住他!”明雪语无伦次。

  “是的,我们是国际刑警,现在告诉警察叔叔他往哪边跑了?”

  “那边,那边,警察叔叔快去啊!”明雪着急的喊道。心想:还他妈的国际刑警,警察叔叔,叔叔你老母,真当我是小孩子了。

  几个外国人可不知道,赶紧向着明雪所指的方向追去。看着他们跑的看不见了,明雪赶紧跑了回去,那个人还在。

  “你能走吗?我把他们引开了,咱们得快点走。”

  “你扶我一下。”

  明雪拿起了背包,弯腰去扶男人,男人借力站了起来。明雪扶着他,两人尽可能快的往明雪的旅馆走去,快到的时候,明雪敲开了一个小食杂店的门,谎称家里爸爸的酒瘾犯了要喝酒,买了一瓶高度酒。从食杂店出来,明雪打开酒瓶,喝了一口含在嘴里,喷的白思远满身都是。

  “你干什么?”

  “血腥味!”

  原来明雪使用酒味盖住白思远身上的血腥味。到了旅馆,旅馆老板又是一番盘问,明雪答:“是家里的叔叔,不放心她,就晚了一趟车追了过来,结果找了一天没找到,好像听说明雪要来这里买东西,就找到了这里,眼看天黑了还没找到,担心之余就喝起了闷酒,正好被明雪撞见,于是明雪就把他带回来了,叔侄俩见面皆大欢喜,呵呵。”

  也不知道老板信没信,反正明雪信了,明雪带着自家叔叔进了房间。刚到房间也许是到了安全的地方,也许是已经到了极限,白思远就晕过去了。因为穿着黑色的衣服看不出来,但是明雪知道他流了很多的血,为了减少麻烦,明雪就把两套运动服的包装袋子拆开,铺到了床上,又把给妈妈买的围巾拿出来铺在了袋子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人放到了床上。

  这人满身的血腥味,一定受了伤,又不知道怎么回事不能送医,真是麻烦。明雪把这人的衣服解开,小心的脱下来,吓了明雪一跳,只见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很多,其中严重的是后背上的一处由肩膀处斜着划下来的刀伤,和左腹部的一处应该是匕首之类的利器直接捅进去造成的,这怎么办啊?应该先清理伤口,明雪把自己的棉质衬衫给撕了一条,沾了刚刚买来的酒,先清理伤口。伤口清理完了,还是在流血。得去买药,于是明雪把白思远留在了屋里,出去不远的药店里买了云南白药,纱布,葡萄糖,生理盐水最后还有消炎药。买完这些东西,明雪也没几块钱了。明雪又用了好长时间,终于把伤口都处理完了,又给他灌了生理盐水和葡萄糖,明雪松了一口气,把人往里推推趴在旁边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题外话------

  写大纲,好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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