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金山猎酋_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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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金山猎酋

  第171章金山猎酋

  金山堡位于金山部以北约百里处,原本是一座周长约五里的军城,由三百唐军士兵在这里戍守,后来唐军放弃了这座军城,被葛逻禄人接手,派驻两百军队,并委派官员,这里便成为葛逻禄人统治金山部等十三个小部落的官衙。

  但就在七天前,阿布思带领他的三百手下躲进金山堡,官员和葛逻禄驻军便临时撤到百里外,阿布思他们便伪装成了官衙和驻军。

  但同罗部本性难移,只呆了几天便出来抢掠女人和肥羊,所有反抗的男人都被他们杀掉。

  安吉所在的金山部便是他们抢掠的第二个部落,杀死二十几名男子,抢走了数十名年轻女人。

  入夜,安吉带着李邺来到了金山堡,金山堡依山而建,建在高处,月光下,金山堡十分高大坚固。

  “将军,他们可是有三百人啊!”安吉忧心忡忡道。

  李邺笑了笑道:“替我看好马匹,不用担心,我会把你妻子的妹妹也救出来。”

  “我在这里等将军!”

  李邺背着一卷绳索向城堡奔去,城堡实际只有两丈高,因为建在高处,便显得特别巍峨壮观。

  但这里是很偏远、隐蔽的一座城堡,城头上没有巡逻士兵,只有两名士兵站在城门上方当值,主要是防备葛逻禄人夜里有重要消息送来。

  李邺不需要绳子攀城,但他需要绳子把兵器吊上去,这就是他朱雀心法还没有练成的重要表现之一,他可以携带十几斤的战刀或者马球杆攀城,但带不动五十余斤的精钢刀槊。

  李邺来到城池靠山处,也就是城堡最里面了,他将绳子一头系在刀槊上,另一头系在自己腰带上,轻巧地向上攀爬。

  城墙都是用巨石砌成,巨石很粗糙,有很多突兀之处,李邺不费吹灰之力便爬上城头,他探头看了看,城头上果然空空荡荡,没有一个人影。

  他跳上城,把刀槊慢慢拉上来,扔掉绳索,一个前滚翻,向内城里面翻去。

  金山堡内的房屋很少,就是靠城墙修了一圈石屋。

  城池中部却是一座三层木楼,木楼占地很大,还有配楼,一看就知道是全城的主楼,木楼的前后左右都是大帐。

  此时,夜还不算太晚,大帐内灯火通明,只听见男人的淫笑和女人的哭喊声,李邺躲在石屋隐蔽处,耐心地等待机会。

  他觉得自己就是那只白脚狼王,耐心、隐忍、坚持,等待机会一击而中。

  那只白脚狼王率狼群追了他一千里,给他留下极为深刻的记忆。

  夜渐渐深了,两更时分,所有大帐的灯都黑了,木楼里的灯也黑了,但李邺还是没有动,继续隐忍等待。

  三更时分,李邺终于从石屋顶上跳了下来,他观察了整整四个小时,对城内的情况很熟悉了,北面石屋都是仓库,南面石屋是马房,数十名女人也关在那边,西面还有几间石屋是厨房和水井,东面便城门。

  一共有十五顶大帐,每顶大帐内睡二十人,李邺潜入了最边上一顶大帐,大帐内酒气弥漫,鼾声如雷,二十名大汉睡得很熟。

  李邺轻轻放下刀槊,拔出匕首,在面前士兵的咽喉上一刀,反手一刀插入心脏,干净利落,一气呵成。

  再用毯子将尸体一盖,什么都看不到了。

  一个接一个,转眼间,二十人全部被他干掉,他拎起刀槊,又去了下一顶大帐,只片刻,又是二十人被他干掉,虽然有不少士兵挣扎,只要出不了声,就问题不大,再补一刀心脏就是了。

  所以第一刀切断咽喉非常重要,必须让士兵出不了声,无法惨叫,李邺心狠手辣,第一刀一定会下手狠,部位精准。

  一个一个大帐被他干掉,第七座大帐出了点意外,他发现少了三人,大帐内只有十七人,如果有两人在城头当值,那么还有一人呢?

  三人的铺位挨在一起,李邺沉思片刻,他没有下手,慢慢退出大帐,向马房方向奔去,马房最左面有几间空房,关押着数十名女人。

  果然,他听见马房后面有呜呜的哭声,绕过去,只见三名光身子的士兵将一名最漂亮女人按在木车上轮流侵犯。

  李邺眯着眼睛在不远处望着这一幕。

  这个时候不能出手,女人一旦吓得惊叫起来,会引发大麻烦。

  小半个时辰后,三名士兵结束了,凶狠地威胁女人,不准她出声,又揪着她头发把她送回了马房,三名士兵心满意足回帐,刚到帐边,只见寒光一闪,三颗人头落地。

  李邺杀心炽烈,他冲进第七顶大帐,也不用匕首,直接用刀槊,一刀一个,士兵们直接在睡梦中尸首分离,一样的安安静静。

  李邺摸进了最后一个大帐,刚进大帐,便听见黑暗中一个低沉的声音,“谁?”

  李邺暗叫一声糟糕,立刻回应道:“去茅厕!”

  对方‘嗯!’了一声。

  李邺这才看清帐内情况,一共五个人盘腿坐在角落喝酒。

  “你也来喝一碗!”

  一名士兵醉醺醺向他招手,“你手上拎着棍子做什么?”

  黑暗中,李邺手执的刀槊就像一根棍子。

  李邺放下刀槊,抽出无名匕首走上前,匕首放在身后,慢慢走上前。

  “伱是什么人?”为首百夫长忽然发现不对。

  李邺手中匕首闪电般挥出,瞬间割断了两名士兵的脖咽喉。

  他一跃扑上,将对面两名士兵扑倒,坐在最右边的士兵大惊失色,起身要逃,李邺手上闪出一道寒光,飞刀正中咽喉,士兵捂着喉咙倒地,叫喊不出来。

  “来人.”

  被扑倒的百夫长大喊一声,不等他喊第二声,李邺匕首一挥,割断了他的喉咙,随即一刀刺进心脏。

  另一名被扑倒士兵抓起酒囊向李邺砸来,他喝醉了,嘴里含糊不清喊道:“快来人!”

  他也喊不出第二声,被李邺手一挥,割断了喉咙。

  百夫长被杀死,其他四人尚未死去,都是喉咙咕咕冒出大量血沫,叫也叫不出来,在地上痛苦挣扎。

  李邺这才一刀一个,结果了四人。

  万幸的是,大帐内还在此起彼伏地鼾声大作,其他士兵没有被惊醒,李邺握着血淋淋的匕首,摸向第一个人。

  李邺足足用了一个时辰,把十五顶大帐内的三百名同罗士兵全部斩杀,还有几名起夜的士兵,也被他在外面一刀劈掉了脑袋。

  再有就是城头上当值的两名士兵,也一样死在睡梦之中,快四更时分了,没有谁还会老老实实站岗。

  杀人不难,难的是杀人的意志,连杀三百余人,没有钢铁一样冷酷的意志,根本办不到,普通士兵杀十几人就会崩溃。

  李邺攀上了木楼,他早就观察仔细,一楼和配楼始终没有亮过灯,说明没有人居住,二楼住着十名侍卫,三楼则住在阿布思和他的妻子,只是他们不住一间屋内。

  阿布思很老实,没有找女人,但绝不代表他洁身自好,只是他现在寄人篱下,绝不敢得罪葛逻禄公主出身的妻子。

  当然,更大的可能就是他已经六十岁,年轻时荒淫无度,现在极可能没有那方面的功能了。

  他妻子有一名小侍女,整个木楼内就她们两个女人,李邺观察了四个小时,木楼内的情况他了然于胸。

  李邺一闪身,先潜入了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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